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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月,区红十字会这样做!

发布时间:2019-06-03

       根据《中共衢州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衢纪发〔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衢江区红十字会对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作出部署,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一、组织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5月6日至7日,区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进一步有效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和自身作风建设,始终坚守纪律“底线”。

二、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5月9日下午,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扶贫和“消薄”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警示教育工作专题学习会召开,会上组织集中观看《警钟》警示教育片并进行专题学习,就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杜明朗参加会议,并于5月10日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全体成员深化认识,加强重视,深入学习廉政知识,提高自身廉政修养。

三、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区红十字会结合衢纪发〔2019〕6号文件要求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厘清权力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结合现存问题,从实际出发,梳理规整可能存在的风险,细化完善各项制度及程序,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四、利用媒体平台宣传传播

       充分发挥衢江区红十字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传播作用,发布警示教育相关内容,分别推送《学习丨党历史上的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月丨荐读】净友净心净己》、《【警示教育月丨荐读】知足知止知耻》三篇文章,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内广泛转载宣传,鼓励广大志愿者和群众参与到警示教育学习的队伍中来。

五、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参观

       5月23日下午,区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与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一起到衢州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加深认识。现场参观了看守所的收押室、在押人员监室、巡控中心等场所,身临其境的实地参观给予了大家震撼内心的触动,让人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也让人认识到了贪欲作祟带来的严重后果,单位职工纷纷表示要时刻牢记廉政作风建设,保持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六、上好一次廉政党课

       5月29日下午,区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与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一起在0363会议室参加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之“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区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峰从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贯彻落实防腐倡廉机制三个方面为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深刻、形象的廉政党课。单位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

七、观看警示教育片

       廉政党课结束后,各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结合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以此为戒,深刻反省。

八、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谈话

       区红十字会于6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并开展了廉政谈话提醒,分别从加强理论学习、优化工作能力、提高廉政建设自觉性等多个方面展开,并及时做好谈话提醒材料归档工作。

九、组织全面深入学习

       要求单位全体干部切实把警示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要摆正态度,加强重视。切勿浮于表面、走马观花式学习。要真正从内心深处警觉起来,深刻认识到自我防范的重要性。二要以案明纪,以案促廉。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此为戒,深刻反省。三要坚持以学促行,以行践学。从自我上严格规范工作纪律,以点带面,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这份责任,始终坚守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

       “警示教育月”虽然是一个阶段,但警示教育却是贯穿全体党员干部全周期的重要课程。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特别指出了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只有心存敬畏,才能严以律己,永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真正推动警示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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