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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2-09-14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给许多终末期脏器衰竭的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

      随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迅速发展,解决移植器官的来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最大考验。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 仅有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的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长期以来,红十字会开展遗体(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自 2010年起,我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浙江省是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市)之一。红十字会承担起这项工作符合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又一具体体现,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和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并正式启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初,市红十字会会同市卫生局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后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选拔协调员、开展业务培训,并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经过多方努力,广大市民对器官捐献的知晓率、认同率已大幅度提高.永续生命,大爱永恒。为使那些期盼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为了挽救更多宝贵的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


      如果您自愿在身后捐献角膜、器官和遗体,可下载报名登记表,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征得家人的同意和配合,填写完整后分别邮寄或送至:

       器官捐献自愿书.doc(由自愿捐献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及下设的工作站均可接受登记。自愿捐献者因身体状况无法到登记机构填写的,由2名登记人员上门帮助填写。志愿捐献者应慎重考虑并征得家属的同意。无家属的情况下填写委托人一栏,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自愿书》家属姓名这一栏无须家属亲自签字。《自愿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市县红十字会统一寄至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登记完成后将有一张登记卡寄至自愿捐献者本人。)
 

      器官捐献登记表.doc (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协助拟捐献者家属完成填表登记,一式两份,分别在器官捐献流程完成后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存档和交捐献者家属保存)

      角膜捐献登记表.doc(只捐献眼角膜)(一式两份寄:杭州市上塘路158号省人民医院内防盲指导中心,邮编:310014,咨询电话0571-85130965,85980934)  

      遗体捐献登记.doc(只捐献遗体)(一式两份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解剖教研室,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8208318,13325917448)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24号浙江省红十字会内
  咨询电话:0571-85043999  邮编:310020

 

衢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地址:衢州市荷二路109号

咨询电话:0570—3081875 邮编:3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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